在中药的调剂过程中,对于具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药材,药剂师或药师需要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处理方式,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特殊煎煮要求及其处理方法:
1. 先煎:某些矿物类、贝壳类等质地坚硬的药材需要先煎30分钟至1小时,如石膏、牡蛎等,以便充分释放药效成分。
2. 后下:对于含挥发油或其他易损有效成分的药物,应在其他药物即将煎好前5-10分钟加入,避免长时间加热导致活性物质损失,例如薄荷、砂仁等。
3. 包煎:含有细小颗粒或绒毛状物可能引起刺激反应的药材需用纱布包裹后与其他药同煎,如车前子、旋覆花等。
4. 另炖(另煎):贵重药物或者需要单独提取有效成分的药材应独立煎煮取汁,并将此汁液与其它药汁混合服用。比如人参、鹿茸等。
5. 冲服:部分药物可直接用温开水冲泡服用,无需与其他药物一起煎煮,如阿胶、蜂蜜等。
6. 烊化(溶化):对于一些膏状或糖浆类的药材,在使用前需先将其溶解于适量热水中再加入药液中共同服用。例如鹿角胶、龟板胶等。
在实际操作时,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处方中的特别指示,并根据药物性质正确执行上述步骤,确保患者能够准确无误地获得所需治疗效果。同时也要注意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接触有毒或刺激性强的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