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医生开具处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具体的要求包括:
首先,医生必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并且对毒性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有充分了解,才能合理开具含有毒性药品的处方。
其次,在处方上应当明确标注“毒”字以示警告,并详细记录药物名称(使用通用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信息。对于特殊管理的毒性中药还需注明其来源和炮制方法。
再次,单次处方量一般不得超过两日极量,且总剂量不应超过患者连续七天内所需的最大治疗量。如果因病情需要增加剂量或延长用药时间,则需在病历中说明理由,并经过上级医师审核同意。
此外,医生还需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知毒性药品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注意事项,确保知情同意。同时提醒患者严格按照医嘱服用,不可随意增减药量或者停药。
最后,开具含有毒性药品的处方后,医生应及时填写《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总之,在处理涉及毒性药品的处方时,医生应当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