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品陈列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以确保药品的质量、销售的规范性以及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以下是具体要求:
在陈列环境方面,药品零售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要符合药品储存要求。需配备必要的温湿度调节设备,如空调、除湿机等,保证常温区域温度保持在 10 - 30℃,阴凉区域温度不超过 20℃,冷藏区域温度在 2 - 10℃,相对湿度保持在 35% - 75%之间。
药品分类陈列是关键。首先要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非药品区不能陈列药品,避免消费者混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内服药与外用药也要分开陈列,防止交叉污染。此外,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进行陈列。
陈列的药品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每个货架、货柜都要有明显的分类标识,方便消费者查找。同时,药品的摆放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避免药品过期积压。
在陈列设施上,要保持货架、柜台等陈列设备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维护。陈列药品的包装应完整无损,标签内容清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信息。
还要定期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查看药品的外观质量、有效期等情况。对于近效期药品,应设置明显的近效期标识;对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要及时撤柜、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理。
总之,零售药品陈列的各项要求都是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