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应付是中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调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按炮制要求应付。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不同的炮制方法会使中药产生不同的功效。例如,有毒性的药物,如乌头类,经过炮制可以降低毒性,保证用药安全。生乌头毒性大,而制乌头经过炮制后毒性降低,在处方中若写乌头,一般应付制乌头。对于一些需要增强疗效的药物,会采用特定的炮制方法。如酒制能引药上行,大黄酒炙后,能增强其活血祛瘀的作用,若处方写酒大黄,就应调配酒炙大黄。
其次是按常规应付。在长期的用药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常规的应付方式。对于一些质地坚硬的矿物类、贝壳类药物,如磁石、牡蛎等,通常要进行煅淬等处理,以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所以处方中写这些药物时,一般应付煅制品。而有些药物习惯用生品,如石膏,处方写石膏,一般应付生石膏,只有在有特殊要求时才会使用煅石膏。
再者是按医嘱应付。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治疗需要,在处方上明确注明药物的炮制要求或特殊用法。比如要求药物先煎、后下、包煎等,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医嘱进行调配和处理,以确保药物的疗效。
另外,对于一些有别名、并开药名的情况,也有相应的应付原则。如金银花别名双花、二花,处方写双花时,就应调配金银花。并开药名如二冬,是指天冬和麦冬,应同时调配这两种药物。
总之,处方应付的调配原则是综合考虑炮制要求、常规习惯、医嘱以及药物的别名和并开药名等多方面因素,以保证调配的准确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调剂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这些原则,才能做好中药调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