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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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药类的采收原则有哪些

动物药类的采收原则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都比较关注,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①昆虫类必须掌握季节,因虫的孵化发育皆有定时。桑螵蛸应在三月中旬前采收,过时卵鞘就已孵化;以成虫入药的,均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有翅昆虫,在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因此时不易起飞,如红娘子、青娘子、斑蝥等。

②两栖类夏秋两季捕捉,如蕲蛇、乌梢蛇、金钱白花蛇、蟾酥等;白露前后捕捉,如黑龙江林蛙等。

③脊椎动物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如龟甲、鸡内金、夜明砂、五灵脂、穿山甲等。

④生理、病理产物捕捉后或在屠宰场采收,如熊胆、牛黄、马宝、猴枣等;但鹿茸需在清明后45~60天(5月中旬至7月下旬)锯取,过时则骨化。鹿角多在春季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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