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江苏2020年中医主任护师评审条件是什么?”,想必各位考生比较关心,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详细内容如下,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等4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7〕12号)有关要求。
(二)根据苏职称办〔2020〕41号文件有关要求,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三)根据《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有关要求,从2020年起,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再参加评审,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专业
2020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27个(附后)。新增2个申报专业: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
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全科、社区中医全科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全科医学;申报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为中西医结合。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专业应与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报考的应符合《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人〔2020〕32号)有关规定。
申报评审“非社区”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60分;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考核的,合格标准为55分。2018年、2019年、202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可申报202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0〕32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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