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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关于2021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关于2021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时间节点: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26至28日,地点:市中医医院机关楼科教科(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现场抽查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2日。

报名时间5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13〕288号)要求,本年度考核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命题、组卷并进行督导。为了保证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有专长考核的目的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哈尔滨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五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不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不具备申请执业注册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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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满23周岁;

(二)在哈尔滨市所辖区县范围内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三)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四)由至少两名主执业地点为哈尔滨市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1)1份;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二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除申请表粘贴之外,在照片背面注明区县、单位、姓名);

(四)申请人是乡村医生的,提交乡村医生资格证原件

及复印件1份;

(五)申请人在医疗机构跟师实习的,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机构及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证明》1份;

(七)两名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复印件1份。申请人在医疗机构跟师实习的,证明人中至少有1人是其长期实践的指导老师。证明人要详细、客观评述申报人的专长水平,并能够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名章;

(八)考核诚信承诺书;

(九)哈尔滨市2021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人员告知单;

(十)其它佐证材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须向长期临床实践机构所在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复审。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

(三)市卫生健康委复审将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抽查的形式。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26至28日,地点:市中医医院机关楼科教科(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现场抽查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2日。

五、考核内容及时间

(一)考核内容

确有专长考核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

(二)考核时间:2021年7月,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分配方案: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两部分。其中临床实际本领采取基本操作和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分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两部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四)考核步骤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第一站为基本操作,第二站为临床答辩,每组设考官2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1名。

2.综合笔试考试。每考场30人,按照1:15比例配备两名监考老师。

六、考核合格标准

(一)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核合格者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七、考试结果的公示和备案

(一)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1个月内将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信息及备案汇总表以公文形式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八、法律责任

(一)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

2.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

3.向考核人员行贿的;

4.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

5.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由发证部门收回《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进行通报。  

九、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及时公告报名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同时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为申报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肃纪律。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推荐老师条件进行逐项审查,要利用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的信息,严格审核推荐医师资质,必要时需到现场核查。要严格确有专长人员的能力审核。运用抽查学习笔记、检查临床实践计划、实践记录、考核记录、病案、视频资料、图片资料、访谈指导老师和推荐老师、到实践机构核查等多种等方式加强对确有专长人员能力的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如发现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提供虚假证明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建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

(三)各区、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培训班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确有专长培训活动。

联系人:李光  郭建

联系电话:84664507  18249097330

电子邮箱:hrbzhongyichu@126.com

附件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2.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doc

附件3.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证明.doc

附件4.考核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名单.doc

附件6.哈尔滨市2021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人员告知单.doc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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