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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颁布,中医师承人员获得中医医师资格过程或简化

2017年12月25日中医药第一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中医药法的出台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中医药法对于中医师承人员有哪些新的政策呢,跟着医学教育网小编来了解下吧!

中医药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中医药法颁布,中医师承人员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过程简化

中医药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药法颁布,中医师承人员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过程简化

以前的中医师承人员要先参加师承出师考核医|学教育网整理,考核通过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才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如果要考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还要继续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才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药法颁布后,中医师承人员获得中医医师资格过程可能会简化。

中医药法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对中医师承人员的重视,对中医师承培养方式的肯定和支持。对于广大中医师承人员可谓是大好消息。更多中医师承考试动态,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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