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申加强中医师承教育工作,具体内容为:
《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将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并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研究制定师承教育管理、考核、评价与保障等政策措施,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鼓励中医药院校、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建立学术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适应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的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构建完善国医大师、名中医药专家、基层传承工作室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确保师承教育质量。
附件: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