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为了解掌握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情况,切实做好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认定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的确有专长人员(包括已经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或者未满5年的人员,不包括既往通过省确有专长考核合格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附件1),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汇总后填报《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时间与形式。《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表》和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4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委中医管理处(我委汇总后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做为以后确有专长人员报名依据)。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的医疗机构需附文字说明,加盖公章。(《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表》需另外报送电子版)。
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要求通知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中医门诊部、诊所及基层医疗机构),同时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告。由于工作不到位,《登记表》和《汇总表》未及时填报或者填报不符合要求,影响今后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资格认定工作,责任自负。
四、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市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务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质量。对违反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中要求的两位证明人必须是副主任中医师或副主任民族医师以上人员。
六、2017年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配套文件下发后,听从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安排。
联系人:中医管理处 张晋宇 孙忠
联系电话/传真:57500738
邮箱:Fsswjwzyc2015@sina.com
附件下载:
1.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
2.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