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这是目前为止已知的第一个以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制定考试的省份。虽然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相信正式的考核细则应该很快就会公布的。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宁夏卫计委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重点的信息。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师承备案时间的计算进行了规范如下:
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备案的学员,在备案后第五个年度可以申请中医医术医师资格考核;
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备案的学员,在备案后第六个年度后可以申请中医医术医师资格考核。
如:在2017年6月30日前备案的,可以在2022年度申请考核;在2017年7月1日后备案的,可以在2023年度申请考核。
这样以后就不会有考生对于自己报考的年限有疑问了。
并且也简单的介绍了考核的内容:
1.内服方药类考核
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中药等。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2.外治技术类考核
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3.内服外治综合类考核
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应当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这个考核内容大体上与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考核内容差不多,但是加入了内服外治综合类考核内容,之前也咨询过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也说到各省会自行制定考核的细则。
另外这个文件中也提到了考核的报名时间和考核时间,基本上这种征求意见稿如无特殊情况基本上就是这个时间啦。
考核时间
(一)报名时间
考核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二)复核时间
1.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7月1日至10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报辖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2.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7月11日到20日对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报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
3.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于每年7月21日至31日前完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复核,并将具备参加考核资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
4.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于每年8月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确认。
(三)考务时间
1.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于每年9月组织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命题;于考核前10天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2.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情况汇报材料报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
3.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向本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合格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4.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向本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合格人员发放《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宁夏卫计委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小编就为您解析到这里啦,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正式的文件公布啦,大家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