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资料领取
首页 > 中医师承 > 政策解读 > 正文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提供哪些中医药服务?

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提供哪些中医药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文章《河北规范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服务行为》其中提到了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提供的中医药服务范围,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近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规范非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行为,规定了五种不同条件下非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具体要求、服务类别及考核主体等。

其一,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经所在主要执业机构考核,并在中医药主管部门登记后可在临床中提供相应中医药服务。

其二,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中等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或学位,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参加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的,经所在执业机构考核,可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等4类中医药服务。

其三,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经辖区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合格后,可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等3类中医药服务。

其四,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所在主要执业机构考核,在辖区县、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登记后,可独立从事一般的中医执业活动。

其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参加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辖区内提供所学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中医师承/确有专长无忧实验班

辅导课程

12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