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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1年中医执业医师综合笔试应届毕业生提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

长春市发布了2021年中医执业医师综合笔试应届毕业生提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通知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一、填写要求

要求试用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落款日期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其余要求见图。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

二、上交要求

1.时间:7月27日—8月2日,8月6日—8月11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绿园区西安广场东北角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楼)

3.为保证信息安全、避免资料遗失或破损,考核证明不支持快递邮寄或跑腿服务递交,可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现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4.未按时上交者,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将影响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后续相关事宜。

信息来源: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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