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条件很多考生都在关注,根据《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可知,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条件如下:
第四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须与指导老师签订《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公证后1个月内须向指导老师主要执业地点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类别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本省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且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第八条 推荐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中医类别相关专业执业医师;
(二)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九条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或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造成严重后果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三)因从事医疗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且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考核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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