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医学教育网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省辖市和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全省各有关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要求参与相关工作。
第四条 鼓励具有医学背景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带徒授业。严格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非传统师承方式(如参加各类中医确有专长培训班等)的学习经历及证书不适用于本细则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细则全文内容】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地实施细则】全国各地2022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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