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医学技术职称考试

首页 > 超声波医学技术职称考试 > 主管资格证书 > 正文

超声医学与技术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2016-02-24 14:12
大号

超声医学与技术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超声医学与技术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超声医学与技术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内容丰富 题量给力

免费试用

198起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