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生人才网

首页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重庆执业医师 > 正文

重庆地区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规定

2015-11-03 09:28
大号

重庆地区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规定:

为适应临床实际工作需求的变化,自2013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将启用第三版大纲,这也是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的第三次修订。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