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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疾病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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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疾病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药源性疾病的概念

药源性疾病又称药物性疾病,指因药物使用而引致机体组织或器官发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

(二)常见药源性疾病发生原因

1.患者的因素:年龄因素、性别因素、遗传因素、基础疾病因素、过敏反应、不良生活方式。

2.药物因素

(1)与药理作用有关的因素:其中包括药品的副作用;药物本身的作用;药品的毒性反应;药品的继发反应;药品的后遗效应;药品的致癌作用;药品的致畸作用及药品的致突变作用等,都可引起药源性疾病。

(2)药物相互作用因素:包括药物配伍变化;药动学的相互作用及药效学的相互作用,其中药动学的相互作用又从影响药物吸收,影响药物分布;影响药物的代谢及影响药物的排泄四个方面,都可引起药源性的疾病。

(3)药物制剂因素:包括药品赋形剂、溶剂、稳定剂或染色剂等因素导致的药源性疾病;药物分解产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及污染物、异物所致的药源性疾病。

(4)药物使用因素:药物性损害尚与药物使用不当有关,如用量过大,疗程过长,滴注速度过快,用药途径错误,配伍不当,重复用药,忽视用药注意事项和禁忌证等均可诱发药物性损害。引起药物源性疾病的因素很多,有时是由一种或多种因素所致。

(三)临床特点

药源性疾病与病理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基本一致,各系统器官都可受累,异常病理体征与受累器官损害程度一致,检查和判定指标相同,其中最多见的是过敏反应(各型皮疹、哮喘、休克等都与其他过敏性疾病体征一样)。

(四)防止药源性疾病的原则

·重视药源性疾病的危害

·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

·加强药物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治疗原则

停药→及早抢救、加快药物的排泄,减少吸收→及时使用拮抗性解毒药及对症治疗药,减少不必要损害的发生。

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

(1)用药要有明确的指征,对症用药,切忌随便用药。

(2)选用药物时要权衡利弊,尽量做到个体化给药,并要注意用法与用量。

(3)用药品种应合理,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还应了解患者自用药品的情况,以免发生药物不良的相互作用。

(4)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史,这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体质的患者十分重要。

(5)老年人病多,用药品种也较多,医师应提醒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至于小儿,尤其是新生儿,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人,其剂量应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期间应严密观察。

(6)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尤其是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若用药不当有可能使胎儿致畸形。

(7)肝病和肾病患者,除选用对肝肾功能无不良影响的药物外,还应适当减少剂量。

(8)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须按规定进行相关器官的检查,如应用利福平、异烟肼时检查肝功能,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时检查听力、肾功能,应用氯霉素时检查血象。

(9)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的早期症状或迟发反应,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

(10)加强临床药师对临床的药学服务,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工作,及时为临床医师、护理部门及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学信息,协助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实施全面的药学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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