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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03-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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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城区有关医疗机构: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及广东考区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网址

  今年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直接报名。

  二、报名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5日。

  现场审核时间:3月16日—4月6日。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2004〕161号)精神,外省中专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同时,建议其他学历考生进行学历验证。验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要求试用期限至2012年8月31日,试用必须满1年,试用时间书写格式统一为:2011年X月X日至今.

  4、《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工作单位必须具有与考生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当提交经卫生行政部门核验原件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6、其他材料。包括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与服务单位签订的有关服务合同、知情同意书、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学历验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整理。

  四、报名材料整理要求

  1、考生报名材料的整理装订要求.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分别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同时加盖部门公章。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须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各种材料上的姓名、年龄必须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合的,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5、各单位请于现场审核时段统一将报考材料交当地卫生局审核。医学教育|网整理县级卫生局将医师报考材料按报考类别、级别进行整理,于4月11日统一报送市卫生局医教科.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表格可在肇庆市卫生局网页资料下载区下载。各地、各单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教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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