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院收费标准
2006-05-06 19:07 来源:医学教育网
说明:
《广州市医疗收费标准》由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物价局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审定汇编。
一、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注射费类项目标准本书暂未作调整,仍按1993年1月广州市卫生局、物价局汇编《广州市医疗收费标准》中的标准执行。
二、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发牌的个体医,在医疗中开展的诊疗项目,允许在本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30%。
三、各级医疗单位在医疗中的处方用药的作价办法,按医药公司规定的批零差率作价。
护理费
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说明 |
护理费: | 1、要严格按照护理常规进行护理; 2、在一天内只能收一种护理费; 3、三级护理不准收费。 专人护理。 包括清洗、消毒。 出院病人不准收费。 一次性另计。 病房配备的风扇不准收费。 | ||
一级护理 | 24小时 | 5 | |
二级护理 | 24小时 | 3 | |
特级护理 | 8小时 | 35 | |
气管切开护理 | 24小时 | 30 | |
尸体料理费 | 具 | 30 | |
终末消毒费 | 次 | 5 | |
尿布费 | 天 | 5 | |
洗头后电吹风费 | 次 | 5 | |
自带风扇电费 | 天 | 4 |
体格检查
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说明 |
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体格检查 | 次 | 4 | 1.包括挂号费、工本费在内。 2.包括各科体格检查,不得按科收。 3.透视、照片、妇检、特殊检查另计。 4.自带外文体格检查表格者加收翻译费30元。 |
中、小学生体格检查 | 次 | 4 | |
成人及婚前体格检查 | 次 | 10 | |
出国体格检查 | 次 | 30 | |
残废等级鉴定 | 次 | 20 |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