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中专学历考生在2020口腔助理医师报名审核中提交了哪些证件和材料,可能有些考生想要了解,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件1份,并在下方粘贴两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外籍考生用护照报考;军队及武警部队考生可用军官证、士兵证报考。(户口本、暂住证等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身份证明的依据);
3、毕业证书原件(外省大专学历考生现场审核时还需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本省中专毕业证丢失需提供由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4、试用期合格证明: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须由试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表内信息均需手写,不可涂改。
试用起止时间填写说明:
要求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31日为止期间试用满一年,或多时段累计达到一年;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后的时间段无效。
5、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不是医师资格证书,请注意区分)复印件。
另外:二年制中专报考中医助理或中西医结合助理的考生,需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助理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官方原文】
吉林长春考点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长春市中专学历考生在2020口腔助理医师报名审核中提交了哪些证件和材料”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更多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