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提交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医学教育网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