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注射剂还能用吗?”“吃了感冒药需要检查肾脏吗?”“为什么现在这么多药品对人体都有害呢?”……最近,一些人对药品不良反应开始表现出担忧、不解和害怕。其实这是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误读。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古话就有“是药三分毒”的说法,也就是说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对人体有害的或意外的反应,并不包括用药不当所引起的反应,如错误的用药方法、剂量以及滥用药物、自杀性用药等。正因为药品不良反应是药物治疗时不可回避的事实,国家才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收集、监测、研究和评价来自医疗保健机构、个人和患者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为什么说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呢?一是药物具有两重性。譬如抗癌药,一方面可以杀死癌细胞,发挥治疗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不能识别癌细胞与正常体细胞,所以也会导致细胞毒性等副作用。
二是药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譬如临床试验的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以及试验设计目的单纯等,而且一些需要较长时间应用才能发现的迟发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并不能在上市前被发现。研究技术的局限也会影响一些不良反应的发现时间。例如发现四环素影响骨髓生长用了10年,认识四咪唑引发迟发性脑炎用了20年,非那西丁造成肾损害长达75年后才得以确认。
其实,对药品不良反应无需惧怕。首先,从药品不良反应与其治疗作用的风险效益比来说,效益大于风险。比如抗癌药物尽管有脱发、血液学变化、免疫力降低等诸多不良反应,但它可以有效杀死癌细胞,提高癌症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延长其生命。
其次,药品不良反应因人而异,尽管一些药品说明书或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罗列了许多不良反应,但是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都会小于1%——这是新药上市的门槛。再次,大多数药品不良反应都是一过性的、可逆的。
药物进入体内的主要代谢途径为肝和肾,故肝肾受到药物威胁的可能性最大,但人体的肝肾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特别是肝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强,受损的肝细胞可以在短期内得到替换,因此短期内使用对肝肾有一定影响的药品,造成的损害一般都是可逆的,在停药后即可恢复。第四,合理配伍用药能减轻药品不良反应。某些药物单独使用不良反应大,可以用另外一种药来消除其不良反应。如抗结核药异烟肼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末梢神经炎,同时服用维生素B6则可以防止发生这种不良反应。
此外,还有一些方法可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
第一,做好个人药历,详细记录个人治病时用药不良反应史,特别是过敏性反应史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质的患者十分重要。
第二,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药师指导下用药,不要盲目自购药品治疗。老年人病多,用药品种也较多,需要医药专业人员指导用药;儿童,尤其是新生儿,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人,其剂量应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期间必须加强观察;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尤其是妊娠头三个月应避免或尽量少用药物,因为用药不当可能致畸;许多药物都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而引起不良反应,故哺乳妇女用药应慎重选择。
第三,特殊病理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好的、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用药,必须要听从医药专业人员指导。
第四,尽量避免一次同时服几种药物,因为药物有时会互相作用,加重不良反应,危及生命。据统计,同时吃2~5种药物会有20%的病人产生药物不良反应,而同时吃6种以上药物,会有80%的病人产生不良反应。
第五,应用非处方药时,必须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慎重用药,注意观察。
第六,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须注意用药前后做必要的功能检查,如使用氟康唑、利福平等需检查肝功能。
第七,掌握正确用药方法,做到明确诊断、对证用药和及时、按量用药、按疗程用药。
第八,用药过程中,注意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早期症状,有不良反应发生,应及时停药并去医院处理,防止不良反应情况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