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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监护:产前检查的时间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好的复习,医学教育网综合整理提供了2012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辅导,以供各位考生考试复习参考,希望对考生复习有所帮助。

应从确认早孕开始。基本孕期产前检查至少5次,孕早期一次,孕中期至少一次,孕晚期至少三次,其中一次至少应在妊娠36周后。有条件可每4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正常孕期检查保证5~8次。凡属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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