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区关于领取2011年度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卫生局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统一领取,其他人员凭个人身份证领取证书,代领证书的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所有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镇海区卫生局医政科。
镇海区卫生局医政科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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