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该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该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儿童用药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该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该品。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该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该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该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该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该品吸收减少。3.与全身麻醉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该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7.该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8.该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药物过量
该品无特异性拮抗剂,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用催吐药及补液等。
规格
按C22H24N2O8计算(1)0.05g(2)0.125g(3)0.25g
贮藏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