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素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发热、咳嗽加重,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该药应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不适用于风热感冒。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在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开水、避风寒和忌食生冷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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