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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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治癌须谨慎

凡是“以毒攻毒”的药物都具有相当的毒性。例如,蟾蜍可引起心肌损害;硇砂制剂对食管、胃黏膜有破坏作用,长期或过量使用,可引起呕吐、腹泻或消化道出血。即使是小量长期服用矿物类药物,也有蓄积中毒之弊。植物类药物则常导致胃肠功能受损,耗伤津液。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医生们在使用“以毒攻毒”药物时,也总是慎之又慎。许多晚期肿瘤患者,轻信谣传,滥加试用,使本来已十分虚弱的身体犹如雪上加霜,以致病情更趋恶化。

因此,无论是临床医生还是病人本身,在应用有毒抗癌中草药治疗癌症时,都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可盲目滥用,要反复核查相关科学理论依据及有关临床论证资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防止超量使用,严格把握剂量。有毒中药大多对癌细胞有直接的毒性作用,它们的特点是有效剂量与中毒剂量很接近,因此,用药剂量应严格遵守医嘱。

(3)避免长期使用,若非必要,均宜中病即止。即中医所谓将邪毒衰其大半之后,继续使用小毒或无毒的药物以扶正祛邪,逐步消灭残余的癌细胞。

(4)不可忽视炮制,注重规范炮制,切勿以生代制,如马钱子、乌头类。

(5)不可随意改变用药途经,如砒霜、石蒜应外用而不可内服,巴豆宜制成蜡丸方可内服。

(6)用药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病情,一旦发现中毒反应,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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