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因炎症、外伤、手术所致牙槽骨有较大形态改变,造成修复体固位不良者。
2.全口或部分牙列缺失,对修复要求高,而一般义齿修复又无法满足者。
3.长期使用全口义齿,引起牙槽呢明显萎缩、托牙固位差,特别是下颌固位不良、无法行使咀嚼功能者。
4.部分牙列缺失、末端游离,不能行常规的活动或固定义齿修复者。
5.外伤所致的下颌骨缺损,或因肿瘤截骨后,同期行血管化骨移植修复者。
6.下颌骨缺损游离植骨者。
6个月后,除应选择种植适应证和考虑患者的需求外,还应考虑种植的可能性。如种植床骨的质量、牙槽峙的宽度与高度、上颌窦与下颌骨等局部解剖情况,都应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