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China Pharmacopoeia Commission)成立于1950年,是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专业管理机构。药典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综合处、药品信息处、中药处、化学药品处、生物制品处等处室。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为:
①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
②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药用要求与标准。
③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技术审核工作。
④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技术咨询。
⑤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参与药品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⑥负责《中国药品标准》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配套丛书的编纂及发行。
⑦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