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昨天印发了新修订的《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共涉及17大类185种药品,主要剂型包括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注射剂、栓剂、溶液剂,皮肤科、眼科等专科用药,还涉及软膏剂和滴眼剂等。
《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共分为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病药,解热镇痛药,麻醉及镇痛用药,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抗变态反应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神经系统用药,治疗精神障碍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循环系统用药,泌尿系统用药,血液系统用药,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专科用药和生物制品。基本涵盖了内、外、妇、儿等临床领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是在广泛征求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后修订出台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乡村医生用药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农民用药安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处方药品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