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努力实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发展目标,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8号)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将在全市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现将《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乡村医生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庞大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是农村卫生服务的重要提供者,长久以来为保障广大农民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产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日渐突出,已很难满足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效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并认真完成这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招生对象
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前已在岗的乡村医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取得或三年内可取得省卫生厅《全科医学(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均可报名。
(二)招生办法
经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商定,2008年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招生计划单列,全省实行统一入学考试。报名时间定于今年3月中旬,报名资料实行集中审核与上报,市卫生局受理申报日期为3月18日。全省入学考试定于4月12日进行,考点设在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教学安排
教学内容以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实用知识、适宜技术和实践能力为主,实行半工半读,采用集中面授、分片辅导、课堂教学、视频教学和个人自学等手段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形式。教学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制定的要求执行。乡村医生学制原则上为三年,采用学分制,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
(四)教学管理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指定淮阴卫生学校为全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的主办学校,具体负责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监督教学质量,安排考试考务等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无锡市指定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本地辅导中心,负责集中面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巡回辅导和平时教学管理等工作,每学期集中面授一次,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市(县)区可指定一家教学机构作为本地辅导中心,协助做好本地区教育管理工作。各县区辅导中心和集中教学点名单及负责人、联系方式2008年5月20日前报我局医教处和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部备案。
三、相关政策
(一)按照省定标准,学员每人每年学费1500元,由培训单位分年度收取,教材、资料费另收。报名考试费50元,在报名同时收取,各县(区)卫生局代收后,统一汇至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保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这项工作给予扶持。市财政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各级管理机构、主办学校、辅导中心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取得学籍的在岗乡村医生,完成规定教学计划且各门课程均考试合格,由淮阴卫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经省卫生厅验印的社区医学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不涉及户口、性质、待遇等问题。学员学习期间应保留其工作岗位,并酌情给于适当生活补助。对毕业后回乡(镇)工作的学员,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注册、聘用等方面应给予充分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卫生局成立无锡市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市(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相关工作。
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服从大局,集中力量,迅速启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