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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折治疗原则

  1.冠折

  (1)缺损局限于少许釉质,牙本质未暴露,将其锐缘磨钝即可。

  (2)牙本质已暴露轻度敏感者,可行脱敏治疗。敏感较重者,可用塑冠内衬氧化锌丁香油糊剂粘固,待6~8周后,氢氧化钙垫底,再用复合树脂修复牙冠形态。

  (3)若牙髓已暴露,成年恒牙可行牙髓摘除术;年轻恒牙则行活髓切断术,当其牙根发育完成后,再行根管治疗。同时修复牙冠形态。

  (4)对于冠折在颈部的单根牙,可在根管治疗后作桩冠修复;若根尖尚未形成,可作根尖诱导形成术,以保留根尖处的牙乳头以利根尖继续发育。

  2.根折

  (1)根尖1/3处折断,多数只需夹板固定、降低咬合,不需牙髓治疗。但如发生牙髓坏死,则应立即进行根管治疗。

  (2)根中1/3处折断,可用夹板固定,如有冠端错位,应在固定前复位。术后每月复查一次,检查夹板是否松脱,必要时可更换。复查时如牙髓有炎症或坏死,则应作根管治疗术。

  (3)颈部1/3处折断并与龈沟相通时,如折断线在龈下1~4mm,断根不短于同名牙的冠长,牙周情况良好者,可酌情选用切龈术、正畸牵引术或牙槽内牙根移位术+桩冠修复。

  3.冠根折

  (1)凡可作根管治疗,且具备桩核冠修复适应症的后牙冠根折,均应尽力保留。

  (2)前牙冠根折,参考与口腔相通的牙颈部根折的治疗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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