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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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调剂一般程序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1.审方 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①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查验公费证与号码。②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尤需注意。③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配伍禁忌药存在。④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共中央2-3味药物合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⑤处方中药物本调剂室是否备全等。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计价 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3.调配 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神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等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4.复核、包装与发药 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有经验的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包装的药袋上写明患者的全名。中成药还须写明用法与用量。

  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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