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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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监督

  农村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地区,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保证。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工作中,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严格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规范农村药品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农村中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农村药品的购销行为与渠道规范,确保药品质量,严格控制药品价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力调动社会积极性,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同步实现药品监督网络在农村覆盖到位。

  1.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充实乡镇药品监管力量,改善药品监督管理装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条件,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药品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2.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流通领域的整顿和规范

   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专业队伍建设与网络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引导、规范、打击”的办法,加强与卫生、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整顿的力度。

  3.加大农村地区药品管理法制和安全用药的宣传

  结合实施“药品放心工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用药进乡村”活动,深人基层和乡村,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和农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一系列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用药基本常识,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实行农村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以及开展创建“示范药店”、建设“规范药房”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药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行业自律,为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放心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4.大力推进农村药品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建立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健全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与卫生、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实现相关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对于制售假、劣药品及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从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农村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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