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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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内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安全监察司、药品注册司、医疗器械司、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市场监督司、人事教育司、国际合作司等职能司(室)。

  (2)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对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履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法定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

  (3)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各地、市级行政区根据需要设置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直属机构。

  (4)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县(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并加挂药品检验机构的牌子,为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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