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标准不但应符合国际趋势,与国际接轨,还要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我国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临床必需
基本药物必须是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医疗保健的需要,即应该能够满足人们用于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包括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如艾滋病等)、中毒以及初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临床预防与治疗需要。
2.安全有效
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上市的最基本条件。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要求的“安全有效”,是指有明确的疗效资料和临床使用证据证明该药品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较小。
3.价格合理
基本药物的遴选必须考虑治疗总成本与效益的药物经济学。相对的成本效益比是同一治疗类别中选择药物时应考虑的主要问题。根据单价及整个疗程费用的比较,选择价格合理的品种进入基本药物目录。
4.使用方便
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量的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装,适于在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医疗机构使用,方便医患双方,同时有利于运输和储存。
5.中、西药并重
在遴选基本药物过程中,应该把中药和西药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