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定义为“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上述定义有以下含义
1.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管理的是人用药品,主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此含义与日本、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的药事法、药品法对药品的定义不同,他们的药品定义包括了人用药和兽用药。
2.其作用是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这就与保健品、食品、毒品区别开来,因为保健品、食品、毒品的使用目的显然与药品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
3.明确规定传统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中成药)和现代药(化学药品等)均是药品,这和一些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这一规定有利于继承、整理、提高和发扬中医药文化,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医药资源为现代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