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群众举报,在江南四小区一楼房内查获一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窝点,查获药品2546盒,涉案金额16万余元,现当事人已被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09年12月中旬,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通过互联网购买了“生精胶囊”,怀疑药品有质量问题。接到投诉后稽查人员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通过上网比对药品相关信息,怀疑是从我市无证窝点购买的药品。通过外围走访排查,稽查人员发现,药品系从义乌江南四区寄出,该楼内设有一科技网络公司。
在掌握初步证据后,义乌局于2009年12月30日对该楼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房内存放有大量药品,当事人王某现场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稽查人员对现场药品进行了清点,共有7个品规,依法实施了扣押措施。因王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义乌局于2010年1月4日批准立案调查。同时对王某销售的“强龙益肾片”等其中4个药品进行了抽样,并送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系重庆人,自2009年11月以来,从网络上发布的药品代理商处购入药品,再制作网页通过网络发布信息销售药品,涉案金额164024元,非法销售药品获利25872元。本案当事人王某无证经营药品,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义乌局于2010年1月5日将此案移送市公安机关侦查,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