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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药自评之路仍艰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医药网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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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药建立自己的评价体系,涉及的技术性操作比较复杂,要探索建立符合民族药特色的注册管理机制,就需要大力加强基础性研究

  新医改扩容给民族药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族药的发展仍面临着标准缺失等方面的困扰。3月1日,广西政协委员韦英才等提交了“关于要求建立和规范民族药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提案,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自立标准?

  近年来,就民族医药产业是否应该拥有自己的评价标准问题争议不断。

  为了规范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2008年底国家出台了《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要求“藏药、维药、蒙药等民族药的注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申请生产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民族药专业人员、生产条件和能力,其审评应组织民族药方面的专家进行”。

  尽管如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副会长黄汉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族药有自己独特的规律,中药和民族药执行相同的标准,难以凸显民族药的特色。

  持相似观点的还有贵州百灵副总经理翁革新和广西玉林制药总经理欧彪。“民族药应该用自己的评价标准去评价。民族药发展最迫切的就是建立并完善质量控制、验证与评价的标准体系,借以体现民族医药的特色和独立性。”

  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专家针锋相对地指出,由于民族药不能提供明确的药理、毒理和临床数据等相关材料,民族医药很难有自成体系的理论,再加上其种植环境、生产工艺等因素的差异,要单独建立评价体系不具备可行性。

  据悉,就是否独立建立评价标准的问题,广西做了积极的探索。由广西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第一部壮药标准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现已初试牛刀。黄汉儒表示,这为壮药结束几千年来无法定技术的状况提供了依据。不过,黄汉儒也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民族药建立自己的评价体系,涉及的技术性操作比较复杂。欧彪认为,探索建立符合民族药特色的注册管理机制,需要加强基础性研究。希望政府建立相应的民族医药评审或鉴定组织,在制剂技术评审上实行同行评议评审,规范民族医药的科研、临床使用与管理,积极探索和促进民族医药快速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目前,全国民族药生产企业有130余家,主要包括藏、蒙、维、苗、傣、彝六大类,达到国家标准的民族成药865种、药材230种,2008年民族药销售仅有50亿元左右。

  “民族药市场占有率较低,其发展形势令人担忧。”翁革新谈及此难掩心头忧虑,比如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了药品加成,对民族药理论上是利好的,但是相关配套办法的缺失也使民族药企感到无奈。

  另外,民族药能否进医保目录也是一个热点话题。黄汉儒分析认为,民族药多为各民族千百年来治疗某类疾病的常用药,深受少数民族人民的喜爱,而且绝大多数是普药,具有很强的推广价值。若进入医保目录,民族药生产企业就能够在政府举办的集中采购中获得基本的资格,从而分羹新医改的红利。“可是,事实上,民族药进国家医保目录的情况并不理想。”

  黄汉儒说,除此之外,民族药的发展规模和产品现已满足不了民众日益增长的防病治病需求,民族药面临着研究经费紧缺、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市场渠道狭窄、国家的投资导向不明确的情况。

  基于此,国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尤关重要。以医保目录为例,目前进目录的民族药品种数量少,且均为乙类,而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的中药却能进入甲类目录。

  “作为企业,政策的导向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人才、技术、资金、管理、认知等要素缺一不可。政府应从各个层次为民族药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民族药企业全线提速。”翁革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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