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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列举抗生素“罪状”

医药网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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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寿命的增加,约有10岁得益于抗生素的广泛使用;今天抗生素的开发已近枯竭,而已经严重依赖于抗生素的人类,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需要新型抗生素。

  1941年2月,伦敦拉德克利夫医院。48岁的警察艾伯特?亚历山大因伤口化脓感染,正濒临死亡边缘。

  亚历山大是因为刮脸不慎划破皮肤,引发细菌感染的。在那个年代,由于缺乏特效药,感染就意味着死亡。尽管医院使用了当时最好的抗菌药——磺胺,但亚历山大的病情仍不断恶化。无奈之下,医生摘除了他的一个眼球引流脓肿,希望能控制病情,结果反而是肺部也开始出现感染。

  看着病菌一步一步吞噬亚历山大的肌体,无计可施的医生决定,用牛津大学病理学系刚刚送来的一种仍在实验中的药物试一试。这是一种看上去有点像玉米淀粉的黄色粉末,溶解后,每隔3小时给感染者注射一次。

  几次注射后,奇迹出现了——亚历山大的炎症开始减退,体温也恢复了正常,他甚至可以坐起来进食。

  但一茶匙的药很快就用完了,亚历山大的病情再次恶化。由于仍处于实验阶段,牛津大学也没有更多的药物。为了能继续治疗,医生甚至把亚历山大的尿液收集起来,从中提取残留的药物,以挽救他的生命。

  亚历山大终究没有逃脱病菌的魔爪,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但这种神奇的黄色粉末却给医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是一种杀灭细菌的强有力的武器。

  这种新药就是青霉素。

  艰难的无抗生素时代

  远在公元前1550年的古埃及,就有医生用猪油调蜂蜜来敷贴,然后用麻布包扎因外伤感染而发炎红肿的暑疖、疔疮和无名肿毒。最近,有人对古埃及人发明的这个方法进行了药理学考据,证实了它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机理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蜂蜜具有困住细菌并从细菌身体中吸收水分,最后导致细菌因干渴而死的作用;二是蜂蜜中含有一种抑菌霉,具有抑制细菌繁殖甚至消灭细菌的功能。但是,古埃及人只是这么做,并不知道这么做的医学意义在于抑菌。

  得出许多疾病是由于微生物感染而引起的这个认识,是微生物学的奠基人巴斯德的功劳。可以感染人体引起人类疾病的微生物有五类:细菌(如大肠杆菌)、病毒(如冠状病毒)、真菌(如扁平苔藓)、原生生物(如疟原虫)、蠕虫(沙虫)。其中,能够被抗生素有效杀灭的是细菌。

  著名的美国科学史家乔治?萨顿在他的《科学史导论》中发表评论说:“战争是外科之母。”战争需要外科,可是外科的安全又由什么来保证呢?

  19世纪60年代,一位名叫辛普森的外科及妇产科医生发出感慨说:“躺在任何一家医院手术台上的病人,都要比滑铁卢战场上的士兵具有更多的死亡机会。”中国古代典籍《汉书?外戚传》有“妇人免乳大故,十死一生”的说法。到了公元5世纪,还有描述妇女生产时“下地坐草,法如就死也”(陈延之《小品方》)的恐怖记载。可见,当时,因为外科手术和生产而引起的死亡率是何等的高。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外科和生产而引起的死亡,都是在外科手术或生产之后发生的。在19世纪60年代,外科手术之后的死亡率在40%~60%之间。可见,外科要成功、妇女生产孩子以后还要平安,须待医学科学取得新的进步。

  1867年英格兰外科医生李斯特首创石炭酸(化学名为“苯酚”)消毒法,改变了手术前景,使原来手术后感染的死亡率由60%下降到了15%。如果先在妇女生产的房间喷洒石炭酸,也可以大大提高妇女生产以后的存活率。

  但是,石炭酸消毒法有一个缺点,它只能进行表面消毒,不能进行体内深层次的“杀毒”(灭菌)。梅毒感染曾经是一种流行性的性病,对于这种深层次的细菌感染,用石炭酸进行表面消毒是无效的。巴斯德学说指出的细菌感染,绝大部分属于细菌进入人体深层次以后出现的感染。

  伟大的发明

  如何才能在人体内杀灭这些细菌,同时又做到对人体无害呢?

  1910年,德国医生埃尔利希在经历605个化合物配方实验的失败以后,在第606个配方实验中取得了成功,它就是现在还在用的阿斯凡纳明,代号“埃尔利希606”。它既能杀死侵入人体内的梅毒细菌,又不伤害宿主。这个药物的问世,开创了化学药物疗法的新纪元。1940年,埃尔利希的这个伟大发明被搬上银幕,片名叫“埃尔利希医生的魔弹”。以后的抗生素(不属于化学药物疗法)都是按照“埃尔利希魔弹”已经达到的安全性目标来开发的。

  1932年,德国化学工业巨头克拉尔合成了一种鲜艳的橙色染料。同年,细菌学家兼药物学家多马克尝试着用这种染料来杀灭链球菌,首先在老鼠身上实验成功,同样能够满足“埃尔利希魔弹”那样的要求。就在这个时候,多马克6岁的女儿被刺绣针扎了一下,发生了链球菌感染并扩散到了淋巴结,引起了严重的败血症。当时的医生主张截肢,甚至说,即使截肢也不能保证保全性命。多马克冒险给女儿注射了这种药,取得了成功。这就是可以使生产妇女免受产褥期败血症威胁的百浪多息。它的问世,标志着抗生素时代的开始。多马克因此获得了1939年的诺贝尔奖。

  接下来最著名的就是青霉素。它开始于英国科学家弗莱明在1922年的一个伟大发现。在这一年,弗莱明从人体鼻腔分泌物中观察到一种酶,即“溶菌酶”,具有抵抗微生物的能力。一种微生物能够抑制另一种微生物生长的这种现象,微生物学中就叫做“抗生现象”。6年以后的1928年,弗莱明又发现一种抗生现象,那就是青霉素的抗生作用。次年,他发表了题为《论青霉菌培养物的抗菌作用》的论文,这一年被视为“抗生素元年”。

  但是,青霉素极不稳定,提纯很困难。直到1941年,一个受希特勒排挤的犹太裔德国人钱恩(这位科学家与爱因斯坦有着相似的命运,居然连长相也与爱因斯坦相似),逃离德国到了英国,与来自澳大利亚、在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的弗洛里合作,成功分离出了青霉素。可是,虽然分离成功,英国却没有能力支持生产这种药品。

  1944年,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提供5000美元的资助下,青霉素终于首次在美国生产出来了。很快,它被投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地救护,拯救了许多濒临死亡的盟军将士的生命。就连患了肺炎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也是靠它才得以恢复健康。

  青霉素的成功轰动了全世界,人们把它同原子弹、雷达并列为二次大战中的三大发明。不同的是,原子弹和雷达是用于战争,而青霉素则是用于挽救生命。1945年,弗莱明、弗洛里和钱恩,因发明青霉素而共同分获了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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