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注或静滴:20mg溶于10ml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注或滴注。
性白血病:20mg/次(0.4mg/kg),1次/日,连用10~15日。
恶性淋巴瘤和实体癌:40~50mg/次(0.8~1.0mg/kg),2次/周,第1、2或第3、4日用;或20mg/次,1次/日,连用7日,每隔1周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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