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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区)办公室通告第14号

2012-03-06 10:39
大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精神,现将上海市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1日(3月18日除外)。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青海路148号(上海市医师考试资格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1日(3月18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单位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考生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网报下载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既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带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

7、考试费

五、其他事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上查询。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师考试资格办公室(考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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