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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的通知

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的通知”,为方便大家查看,医学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暨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和《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落地,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在健康山东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扎实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

1.科学制定山东省中医药发展规划。开展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评估和“十四五”强省战略课题研究,编制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医药规划处、中医药政法处、中西医指导处、中医药科教处、中医药产业处负责;各市卫生健康委(以下均需各市落实,不再列出)]

2.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强化部门协同,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方案》,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医药规划处、中医药政法处、中西医指导处、中医药科教处、中医药产业处负责)

3.推进《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推进相关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和修改。强化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4.积极协调医保政策支持。加强部门沟通,协同推进《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路径,加快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中医日间诊疗医保支付模式。持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鼓励探索门诊优势病种改革。(中医药规划处、中西医指导处负责)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5.强化中医医院规划建设。年底前,实现县(市)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依托市级中医医院布局建设3-5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动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制定《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依托省市级中医医院创建1-2个国家级中医康复中心。(中西医指导处、中医药规划处、规划处负责)

6.强化中医医院管理。加强党对中医医院的领导,实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中医医院运营、质量安全等关键数据及中医药特色指标进行监控,以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实施中医医院等级动态调整,完善三级中医医院退出机制。扎实做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中西医指导处、监督处负责)

7.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遴选、推广不少于30项中医适宜技术。新创建23个县级先进单位,指导济宁、德州、聊城、菏泽4市创建地市级先进单位。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建设,30%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推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西医指导处、基层卫生处、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三、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

8.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全面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持续抓好中医医院院感防控。依托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实施好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能力建设项目。(中西医指导处负责)

9.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项目。做好“十三五”省级重点专科终期评估,同步开展新一轮省级重点专科创建,统一规范命名。开展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培育建设。在全省16个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五个全科化”工程。(中西医指导处负责)

10.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急救及重症能力培训,提升传染病防控、急危重症诊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中西医指导处负责)

11.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及常见病,建立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协作机制,继续实施好山东省中西医结合专病防治项目。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推进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建立中医参与会诊制度,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中西医指导处、医政处、疾控处、应急办、妇幼处负责)

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2.大力发展齐鲁道地药材。制定《山东省道地药材目录》。修订山东省道地药材标准。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选择黄芩、金银花、栝楼3种道地药材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和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培养6-8种“齐鲁道地药材”品牌。(中医药产业处负责)

13.做大做强中医药企业。发挥济南、青岛、临沂、聊城、菏泽等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扶持做强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培育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纳入省医养健康产业集群予以重点支持。大力发展我省优势中药品种,带动提升“齐鲁中药”品牌。(中医药产业处负责)

14.组织遴选省级中医药产业重大项目。分类建立省级中医药产业重大项目库,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建立重大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强化重大项目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进展调度、结果评价。(中医药产业处负责)

15.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组织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地方标准。塑造3-5个“齐鲁养生”品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中医药产业处负责)

16.全力推动“中医药+”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新业态,推动中医药与保健、养老、食品、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在全省创建5个左右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组织遴选一批省级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齐鲁康养旅游”品牌。推动中药农药、中兽药发展。(中医药产业处、中西医指导处负责)

五、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17.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筑峰计划,年内培养3名学术领军人物、20名学科带头人。大力实施“三经传承”战略。遴选一批省级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中医骨干人才和临床技能型中医师。实施中医医院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支持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来鲁柔性合作,畅通院士、国医大师来鲁渠道。(中医药科教处、人才处负责)

18.发挥院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医教协同,建设一批中医药名专业、名系和名校。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落实局省共建协议,加快迈向全国中医药大学。加大扶持力度,办好中医药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快中药种植业、中药炮制等技能人才培养。(中医药科教处、科教处、人才处负责)

19.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年内成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对住培工作的专业化指导作用,加强省内各基地的同质化和标准化水平,督促基地建设上水平、上层次,全面提升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培质量。(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20.促进齐鲁医派传承发展。开展第三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遴选工作,年内遴选10个传承工作室、30项特色技术,加强齐鲁医派学术整理,厘清传承脉络,完善学术思想,提炼诊疗技术,挖掘文化特色,推动齐鲁医派传承发展。(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21.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结合试点经验,制定出台《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程序,年内开展确有专长考核工作。(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六、推进中医药科研攻关

22.组织实施好省自然基金中医药联合专项。积极协调省科技厅,把省自然基金中医药联合专项做实,围绕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问题,统筹全省中医药优势科研力量,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中医药科教处、科教处负责)

23.大力提升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整合多种资源,形成统一、开放、共享的中医药实验服务平台。围绕中医药领域关键问题、疫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24.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对接国家局科技司,按照中医特色突出、现代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标准,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25.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承担《中华医藏》编纂工作。开展全省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建立我省中医药保护名录,加快推进活态传承。(中医药科教处负责)

七、推进齐鲁中医药文化保护宣传

26.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挖掘我省中医药文化精髓,形成一批文化研究成果。积极推进儒医论坛品牌提升、扁鹊文化基地打造、针灸发源地文化建设工作。整理一批具有山东地域特色和浓厚底蕴的中医传说和名家故事。(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27.开展传统知识保护。积极推进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建设,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改善古籍馆藏、修复、数字化和编目检索等保护利用工作基本设施条件,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利用条件和能力。(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28.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在国医堂、中医馆等场所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29.举办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活动,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30.深入开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多渠道传播普及条例知识。制作发放条例学习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医药政法处负责)

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具体目标

及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

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

1

研究编制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发展专题调研,根据国家、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好《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9月底前,规划出台。

中医药

发展规划处

2

发挥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支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6月底前,拿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方案;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年底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医药

发展规划处

营造中医药法治环境

3

推进《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

3月,举办《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全省培训班。全年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后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

中医药

政策法规处

齐鲁中医药文化保护宣传

4

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

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建设经验调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要求遴选打造5个具有全省示范作用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

中医药

政策法规处

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

5

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2021年底,符合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中医医院比例达30%以上。

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对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现状进行调研摸底,对照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针对县级中医医院的短板弱项,以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为抓手,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重点,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2021年底,实现符合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中医医院比例达30%以上。

中西医

结合指导处

6

在全省16个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五个全科化”工程。

研究制定全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之“五个全科化”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16市每市1所县级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经典、治未病、外治、康复、护理“五个全科化”,年底总结建设经验,为制定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五个全科化”工程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中西医

结合指导处

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7

促进齐鲁医派传承发展,开展第三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遴选工作,年内遴选10个传承工作室、30项特色技术。

按照《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我省第三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遴选工作,11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的遴选工作。

中医药

科技教育处

8

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

4月底前出台《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8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县市级初审;10月底前启动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中医药

科技教育处

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9

力争培养6-8种“齐鲁道地药材”品牌。

6月底前,制定《山东省道地药材评定办法(试行)》。7月底前,遴选确定6-8种“齐鲁道地药材”品牌名单。

中医药

产业发展处

10

推动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省创建5个左右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6月底前,制定《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评定办法(试行)》。10月底前,遴选5个左右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中医药

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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