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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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药物滥用报告规定

不良反应|药物滥用报告规定:

1.不良反应的报告

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药物滥用的报告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应拒绝调配;发现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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