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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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存期限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存期限:

①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处方保存2年备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1,32条)

②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41条)

③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48、49条)

医疗用毒性药品保存期限:

①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P99,9条)

②生产毒性药品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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