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提问:乡村医生不在注册所在地行医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医学教育网回复:您好!在《解释》的起草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一直争议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非法行医罪,主要针对社会上一些根本没有医学专门知识,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骗取钱财,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江湖郎中。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199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应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包括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只有医师资格,没有执业资格,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第三种意见认为,即便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但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超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行医的,也应当按照非法行医罪处理。
对于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超过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目前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