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基层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在维护基层健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0年新疆首次组织开展面向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专项工作,预计5月底前完成招聘。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处长徐培兰介绍说,此次招聘由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组织,各地州根据当地乡镇卫生院空编情况确定招聘乡村医生编制使用计划,同时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原则上服务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配1名乡村医生;500—1000人的配1—2名;1000人以上的配2-3名”的要求,实施“乡管村用”一体化管理。
“新聘用的乡村医生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晋升方面都等同于乡镇卫生院在编的医务人员。”徐培兰说,南疆四地州现有乡镇卫生院从空编拿出一定计划,专项招聘一批具有一定学历的乡村医生,招聘要求为起码具备农村医学专业的中专学历,或是临床医学、中西医、以及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到33周岁之间,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以优先录取,以此填补合格村医的“空白点”。
据了解,此次招聘的乡村医生主要从事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按照“乡管村用”进行管理,工作地点均在基层村卫生室,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评价等都将作为乡村医生职称评审的重要因素。
“稳定与建设这支队伍,将切实筑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夯实脱贫攻坚的卫生人才基础。”徐培兰说,接下来,新疆各相关部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在5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后续将跟进招聘人员情况,确保村医到岗到位,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保障村民健康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