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柴湖镇岗南村卫生室医生,2005年到卫生室工作,2016年考取了执业助理医师。近日,她说:“刚来时工资比较低,只能养活自己。现在有了补助,待遇明显提高,从医环境也改善了,我会安心在这里干下去!”
针对乡村医生除基本公卫服务政策性补助外再无其他收入来源,人员流失严重的问题,荆门市建立了“到龄离岗村医生活有补助,在岗执业村医补偿有政策、养老有保障”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到龄离岗村医,从2014年7月1日起,按工作年限每月分别给予240元或300元的补助;对在岗执业满3年的村医,每人每年增加定额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资助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该市还结合扶贫政策,明确2016年~2018年,对在该市210个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312名乡村医生,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
荆门市明确规定,这些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直达村医个人账户。截至去年年底,该市共发放乡村医生养老资金2956万元,其中向近2800名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2306.11万元,向1900余名在岗执业乡村医生兑现定额补助574.74万元,向312名在贫困村执业的乡村医生发放定额补助74.88万元。
荆门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张勇介绍,上述政策实施前,该市每年都有近三分之一的村医离职;政策实施后,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基本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