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推进,6月2日,江津区油溪镇离岗乡村医生补贴工作会议在文化站多功能厅召开。各村(社区)卫生计生专干、离岗乡村医生;镇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油溪镇中心卫生院相关负责人共100余人参与会议。
“在村卫生室内不具备从医资质的人员是否享受本政策。 ”会上,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对离岗乡村医生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并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
据悉,此次补助发放范围为1965年6月26日至2009年10月7日,在重庆市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材料的离岗乡村医生。申请人须在6月30日之前向镇街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复审、公示等流程,在11月30日前由区人力社保局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